而且她也在重慶市區安了家,算起來離我還不遠,現在她和丈夫合夥開了一個教育培訓機構。
我們一直從中午聊到了晚上她才回家,臨走時我們互相留了微信和聯繫方式,她說以後一定要保持聯繫,不能再斷了。
我和丈夫把他們送到了樓下才回家,想著高中時期的我們,我突然變得有些思緒萬千!
回到家中,我正準備把他們的拖鞋放到鞋櫃,剛一打開鞋櫃門,就看見了一個黃色的紙袋子。
我拿起來打開一看,發現裡面居然有10萬塊錢現金,和一封信。
寫信人正是文敏,她在信里說:
劉靜,真的很謝謝你,曾在我最無助的時候,默默地照亮了我。
我知道曾經的我是一個自卑且有些矯情的人,所以你才選擇用這樣的方式幫助我。
真的很謝謝你,你的這1000塊錢,改變了我的命運,也將讓我一輩子銘記於心!
我們做了三年同學,說話不超過十句,但我知道你是一個外冷內熱的人,嘴上得理不饒人,但心裡比誰都要善良。
我知道我如果直接把錢給你,你肯定不會收,所以我也悄悄的把錢放在了你的鞋櫃里。
10年前你借給了我1000,10年後我用10萬來償還你的恩情,錢不多,望你不要嫌棄。
希望以後的我們能夠越來越好,願這份友誼能夠長存。
看完信以後其實我很驚訝,她我不提起這事兒,我都已經想不起來了。
但是我還是覺得她的這份禮太大了,之後我專門找到她從10萬塊錢中抽出了1000元說:
「文敏,當年只拿給你1000元,那麼現在你也只需要還我這1000元,你給我10萬,讓我覺得我倒欠了你的人情,這其實讓我心裡很過意不去,我希望我們的同學的情誼,不要夾雜著任何利益,保持著最純真的那份感情,才是最美好的。」
我堅持只要1000,她眼看著說不過我也只能作罷了。
其實,我覺得這本來就沒有多大點事,舉手之勞而已。
我只收她1000的原因,是因為我不想因為這10萬的關係,讓我自己覺得心裡揹上負擔。
我一直都是一個有自己原則的人,雖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,但我覺得這只是一個說法,只要有知恩圖報的心,我覺得這就足夠了。
大家覺得我做的對嗎?
來源:今日頭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