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民局進一步說明,這6人有可能依照1963年移民條例第39(b)條文處分,最重面臨不超過有期徒刑6個月、馬幣1000令吉(約新台幣7000元)罰款,或是兩者皆處分。
對此,美聲閩劇團團主陳丹尼發聲直呼:「移民局逮人時完全沒說原因。
」只給戲班看一個證件後就抓人,完全不聽任何解釋,迄今有關單位沒有提供任何訊息與溝通管道,也不讓他聯繫遭扣押演員,只能緊急向6名台灣和新加坡家屬交代事情原委!
圖/翻攝自 檳城移民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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