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這個人脾氣火爆,當場拿著存摺走到廚房問婆婆,婆婆沒有辯解,她說女婿家條件好,不給女兒點陪嫁底氣不足,以後在婆家沒有地位。
聽到婆婆的解釋我氣瘋了,去年我結婚的時候,她口口聲聲說家裡沒錢,到了自己女兒結婚就上百萬的往外出,這可真是親媽!我剛嚷嚷幾句,老公走過來抬手給我一巴掌,他說錢是婆婆的,她想給誰就給誰,我一個外人別操那份閒心。
我捂著火辣辣的臉頰,怒提離婚。
我跟老公說,我是外人,那你們一家人去過吧,其實我並不是貪財,當初嫁給老公也不是衝著他的錢,但他現在隱瞞我還動手打我,實在讓我心寒,我覺得提出離婚是我明智的選擇,你們說呢?
我該離婚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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