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勿今日發出文告,發布上述突擊行動成果。
他也透露,警方在上述突擊行動中,起獲18個避孕套、2支潤滑劑、12部手機以及947令吉現金。
他說,根據初步調查結果顯示,該間按摩中心是從中午12時至凌晨3時,向各階層客戶提供服務,卻沒有持有合法營業執照。
「警方已向法庭申請延扣,其中4人將被延扣4天,至11月26日,另有2人則獲延扣2天,至11月24日。
」
警方將援引多項條文對落網嫌犯採取行動,包括1959/63年移民法令第55B條文(僱用沒有合法工作準證者)、第39(B)條文(濫用簽證)、第6(1)(c)(非法入境或滯留)、刑事法典第372B條文(控制賣淫活動)以及第373(1)(a)條文(經營賣淫窩點)。
警方強調,將不會姑息任何不道德活動的發生,並呼籲民眾成為警方耳目,共同打擊罪犯,任何線索
可致電新山南警區熱線(07-218 232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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