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吳姓男子(左二)涉嫌殺死兩名鄰居不認罪還求交保。
(圖/記者陳宏瑞攝)
吳男被捕後坦承犯案,但表示已將兇器、衣服丟棄,至於犯案動機及丟棄的位置,全行使緘默權,不願說明。
吳姓男子被捕後在檢、警的偵辦過程中,態度「相當不配合」,不交代丟棄處,檢察官偵結依殺人罪將他起訴,並求處重刑。
吳男至今仍被關押在看守所,最近他的羈押期即將屆滿,他透過律師向法院聲請交保,主張已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、證人之虞,但法官認為,吳男涉罪名嫌疑重大,案發逃離現場,經員警於外縣市拘捕始行到案,有逃亡事實,且有湮滅證據之虞,且犯行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,因此駁回他交保的聲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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