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示意圖/《我們,愛過嗎》劇照)
原PO起先不太願意,也向老公反應會想搬出婆家就是想過兩人世界,如果多一個小叔感覺怪怪的,不過後來小叔稱他只大約住個一年多就會調到台中廠工作,加上老公覺得跟弟弟住沒什麼不妥,原PO想到7千塊可以加減補貼一點房貸,她也無須負責小叔的三餐和幫洗衣服,因此才勉強同意,豈料同意之後卻讓她後悔不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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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示意圖/freepik)
當初說好頂多住個一年多的小叔,如今已經住了兩年多快三年了!而且平時小叔也完全沒在幫忙打掃家裡,頂多就是倒垃圾——不過只倒客廳的垃圾桶——其餘廚房、浴室廁所、臥室裡的一概不管,最後還是得原PO把家裡全部的垃圾整理成一大袋放在門邊,隔天小叔才會拿去丟,甚至有幾次原PO受不了自己先拿去丟,結果小叔現在就算看到門邊有垃圾也當作沒看到了,讓原PO越來越不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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