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覺得可行,我們提了兩箱奶,又給表舅媽包了一個紅包,專門請表舅媽吃了一頓飯,表舅媽才願意教我們。
我們學了兩個多月,才算學會。
表舅媽在鎮上做生意,我們學之前就說好了,決定不搶她的生意,所以我們學成後,就帶著所有存款,又問親戚借了一些錢,去外地謀生了。
那時候,我第一次出遠門,我們倆人生地不熟,擺攤賣燒餅,一天下來掙得錢根本不夠開銷,可我們那會年輕,覺得要是輕易放棄了,回去也沒面子,就咬牙硬撐著。
在當地待了一個多月,我們身上的錢快花完了,才知道我們擺攤的地方人特別少,要想生意好,要去當地的菜市場或者夜市。
我們拉著爐子去了夜市,當天賣了五十個燒餅,我和丈夫開心壞了,想著第二天接著來擺,結果我們準備收攤的時候,一個中年人告訴我們,想在那裡擺攤,要先交錢,一個月200塊錢(約880台幣)。
我們那時候口袋裡的錢不足200(約880台幣),根本交不起。
老公買了一包煙給對方,讓他通融一下,先讓我們擺著。
等賺了錢,我們一定補齊。
但對方不願意,第二天我們再去的時候,我們擺攤的地方就被別人佔了。
人家交了錢,可以擺攤。
我和丈夫只能拉著爐子去其他地方,我們去了菜市場,早上來買菜的人不少,但買燒餅的人很少,他們大多以吃米飯為主,只有和我們一樣的北方人來當地打工,看到燒餅才會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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