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當時聽到這句話覺得真諷刺,我們倆辛苦打拚的時候,他怎麼不嫌棄我呢?
現在我們賺錢了,他卻嫌棄我了?
我想給兒女一個完整的家,自然不想離婚,但丈夫堅持和我離婚,女兒也勸我放手,丈夫不愛了,我要是還不離婚,顯得我死纏爛打。
離婚的時候,女兒和兒子都不願意跟著我生活,兒子說這個家主要是丈夫付出的多,婆婆也幫著丈夫說話,所以離婚時大多數財產都歸丈夫。
女兒說她是不希望拖累我,所以才不跟著我。
我當時以為女兒是真的為我著想,所以離婚後我就告訴自己,我要努力生活,將來給女兒更好的生活,女兒就能陪在我身邊了。
離婚後的日子很難熬,我又回到了以前沒有車沒有房的日子,還少了一個和我一起打拚的人。
但是我有烤燒餅的手藝啊,我相信人只要努力,就餓不死。
漸漸地,我依靠自己一個人,從擺攤賣燒餅,慢慢攢錢盤下一間小店鋪,手裡有了存款。
女兒結婚時想買房子,手裡缺錢,當時我正好攢了20萬(約88萬台幣)準備給我自己買一套房子,如果說這筆錢不如先給她用著,她沒有房子,結婚後沒地方住,以後有了孩子,總不好讓孩子住出租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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