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喜歡作家劉同的一段話:
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性格能避免得罪人,說話直會得罪小人,說話委婉會得罪急脾氣,老好人會得罪有原則的人,圓滑的人會得罪聰明人。
既然都會得罪人,那就做好你自己。
如果怕被人討厭,你就會處處遷就,事事迎合,成為他人的提線木偶。
長此以往,你將迷失自我,找不到生活方向。
真正的強者,都有「被討厭的勇氣」,他們懂得,人要為自己而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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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蘭·昆德拉曾說:「把自己交給他人的眼光去評判,正是產生不安和懷疑的根源。」
每個人三觀各異、喜好有別,若拿他人來校準自己的人生,結果很可能一事無成。
微博超話#不被定義的人生#中,網友@文文的故事,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鳴。
她曾談過一個男朋友,對方一直希望,甚至要求她成為一個有趣一點的人。
男友經常說:「你看看你,啥也不會,唱歌跳舞樣樣不行,太沒勁了。」
文文為了迎合男友,開始硬著頭皮學街舞。
可她既沒有天賦,也不愛好,幾個月後,街舞沒學會,自己的生活節奏卻被徹底打亂。
每天下班后,她要馬不停蹄地趕去舞蹈教室,直到十點多,才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。
為了練舞,她放棄了自己的愛好,中斷了考職稱的複習,也找不出時間和朋友聚餐。
到頭來,她既沒讓男友更喜歡自己,又沒有顧好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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