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和妻子這麼多年的磨合,感情也很好,因為不用照顧兒子,我們的生活也輕鬆了不少,可兒子遲早是要結婚生子的,所以後續的壓力並不小。
對於我們這一代人來說,省吃儉用已經是刻在骨子裡了,平時很少在外面的飯館吃飯,妻子也希望節省一點,等著兒子大學畢業後就讓兒子結婚。
為了給兒子買房子,我和妻子一個月的生活費只有400塊錢(當時約2千塊新台幣)。
當然,在這個時候我已經戒掉了煙酒,平時也不出去應酬。
兒子在大學畢業的第三年結婚的,也就是2008年的時候,在勞動節結完婚,兒子就生活在省城。
可我們當時沒有能力給兒子在省城買房子,兒媳婦想要一套房子,只好把老家自己住的房子過戶給兒子,沒有想到未來會怎樣,只是感覺都是一家人,房子在誰的名下都無關緊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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