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玉英不同意提出財產問題
我告訴李玉英,都到這個地步了,那就好聚好散吧,李玉英依舊不同意,說:「既然離婚,那就談談財產問題。
」
我說:「你有啥,這個家全是父親的,存款也是,你住的就是父親的房子,還有什麼財產問題?」
她說:「這麼多年我為這個家的付出,還有我這麼年輕,竟然嫁給你爸,這個糟老頭子,你們得賠償,給我100萬,這事就罷休,不然我鬧得你們家雞犬不寧。
」我真是無語說:「你掉錢眼裡了,你吃住都在我家,自從結了婚,花過你一分錢嗎?
還往自己手裡攏錢,現在還要賠償?」
她說:「就是得給,不給我不離婚,就這麼耗著。
」
眼見沒有啥再商量的餘地,父親說,那就起訴吧,對李玉英說:「咱們法院見!」
於是哥哥陪著父親去法院提起了訴訟。
過了幾天李玉英收到傳票後,嚇壞了,又找他父親,讓他撤訴,自己答應調解。
商討後,給了她25萬塊錢的賠償,才就此罷休。
從此以後,我和哥哥就把父親接過來輪流養老,父親想去誰家就去誰家,想待多久就待多久,父親再也沒有找看護的念頭,跟著我們整日過得樂樂樂呵呵的。
其實,有再婚的想法是可以的,但是也要看好另一半的人品,他們究竟是為何而來,是圖錢?
還是圖人的?
只要是一不小心就會人財兩空。
兒女們要做到,多多和父母溝通,不要只局限於他們吃得飽不飽,穿的暖不暖,還要關注他們的心情,他們的內心需求,多多陪伴他們。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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