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對著老伴的照片說:「老伴啊,你看看,這就是咱們的女兒和女婿,他們來要房子了。
」這時,我更加慶幸,多虧我從來沒有告訴女兒女婿,我在外面幹活掙錢的事,要是他們知道了,還不天天找我要錢啊!我這一步走對了呀!那一晚,我徹夜失眠,我想了很多很多。
我知道我的養老只能我一個人來面對了,女兒和女婿很可能指望不上了。
老伴走後,我的退休金也幾乎花不著,因為我在公司裡吃住。
在公司裡,每月的工資我都一分沒動,我的卡上也攢了一部分錢了。
但是我知道。
我不可能在公司裡一直幹下去的,畢竟年紀擺在那裡,我打算再幹個幾年我就得主動辭職。
可是我手裡的這些錢,可能還不夠養老的。
因為如果我生病住院的話,我得花錢雇護工啊!我們這裡護工一天就得300多塊錢(約1400台幣)!我能依靠的,只有這座房子了。
我做好了打算,馬上就把房子賣掉,省得女兒和女婿惦記著。
既然他們心裡根本沒有我,我也就沒有必要把財產留給他們了,再說我給他們的也不少了,對得住他們了。
但是,畢竟賣房子是大事,得經過女兒同意,我得提前讓女兒知道,我以為女兒也許會反對,她知道後,卻沒說什麼,只是表示賣房子時她會配合我辦手續。
賣房子這件事對女兒觸動很大,我發現她的眼圈都紅了。
我把房子掛到了仲介,不到半個月就賣出去了,和我預想得差不多,賣了92萬(約409萬台幣)。
房子賣掉了,我打算給女兒一部分錢,這時,女兒哭了,她說:爸爸,現在房子賣了我才知道這個家徹底沒了,我非常難過,我反思了自己,如果以前我們好好對待你,你不會賣房子的。
我們太自私了,對不住你了!」「爸爸,你放心,以後我會好好孝敬你的,把以前的過錯全部彌補過來,媽媽走了,我們爺倆才是最親的人啊!」女兒沒有要賣房子的錢,她說讓我留著養老。
我的心裡再一次掀起波瀾,女兒終於懂事了,以後,她有困難時,我還是會幫她的,只不過不會再像以前那樣沒有節制地為他們花錢了。
我只帶走了衣物,傢具家電送給了新的房主。
我在公司裡長住了下來,我打算再干三年,我就辭職不幹了。
現在我的手裡有100多萬(約500多萬台幣)存款,再加上每月4000來塊錢(約1萬8台幣)的退休金,養老應該沒問題了。
我已經打聽好了,在市裡有一家養老院,條件比較好,我打算就在那裡度過餘生了。
還好,我還能繼續工作攢錢養老,我也多虧有這套房子,以後會安度晚年。
女兒和女婿對我也比以前強多了,他們經常來公司看望我,逢年過節就把接到他們家裡住幾天。
女兒畢竟是我最親的人,我在心裡早已原諒了她。
她多次表示,家裡寬敞,不讓我去養老院,我說現看情況吧。
如果以後真的在女兒家養老,女兒和女婿好好對待我,我會把這100多萬(約500多萬台幣)慢慢花給他們,畢竟我住養老院也得花錢。
但是我不會一次性給他們的。
在這裡給老年朋友們提個醒,我覺得退休後,只要還有工作能力,能幹就多干一點,這樣不但充實生活,還可以給自己多攢點養老錢。
再就是,自己的經濟狀況不要輕易告訴子女,尤其是房子,一定不能提前給子女。
當你手裡有錢的時候,才會有尊嚴,自己的晚年才能自己做主!但願我們都能安度晚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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