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實在不忍心丈夫為難,就主動開口讓公公住到我們家算了,反正家裡的房子足夠多。
就這樣,半身不遂的公公從此就住在我們家裡。
作為兒媳婦的我,雖然談不上有多麼熱情招待他,但茶飯都很及時,衣服也給他換洗得很勤,有時候沒什麼事天氣又好,還推著坐在輪椅上的公公去路上走走,反正自己也要散步嘛。
公公從來沒有說過啥,只是從他的眼神裡,我再也看不到曾經那種決然,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感激,甚至有一絲慚愧。
到了2016年,我的孩子也大學畢業了,不過這孩子硬是不願意留在省城,反倒一聲不吭考上了縣裡的公務員,幾乎每個周末都能回家看我們,我們也很滿足了。
兩年之後,兒子找到了女朋友準備結婚,我和丈夫把家裡能找到的錢都拿出來,也只有二十幾萬(約100萬台幣),準備給兒子買房子。
按照兒子自己的想法是不要我們的錢,他自己有點積蓄,公積金也足夠對付貸款。
但我們還是堅持把錢給了他,天下父母心啊,誰不想自己的孩子負擔輕一點?
這些年來,兩個小叔子一開始每個月都會回來看一下父親,但幾乎都是上午到家晚上就走。
至於父親的費用倒是按照當初的約定,每個月每家出300塊錢(約1400台幣)按時給了。
但這麼多年來物價都長成什麼樣了,兩兄弟從來沒有提過要加點錢,我丈夫私底下還安慰我,說假如沒有兩個弟弟,我們就不照顧父親了?
但丈夫的話雖然這麼說,他和兩個弟弟的關係卻明顯疏遠了。
這麼多年來,幾乎每天都會給父親洗澡,這些都是我丈夫一個人完成的,公公看我丈夫的眼神,也越來越溫柔了。
時間來到了2020年,眾所周知的原因,行動不便從來沒有外出的公公,突然就發高燒,眼看著就要熬不過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