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飯時我就宣布:「我想好了,打算自己買個兩居室,100萬足夠了,這樣你們也不用借貸款,也沒有壓力,挺好的。
」女婿可就急眼了:「媽,不是說好的,給我們出100萬?
讓我們買大房子用嗎?
怎麼突然就變成你買房了?」我說:「我就一個女兒,我買房子,早晚不都是你們的嗎?」女婿的臉色可難看了,我就裝作沒看見。
反正女婿的計劃泡湯了,這就行了。
我覺得母親對我說的話,實在太正確了,養老主要靠自己,別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。
我後來買的房子、離女兒家非常近,就算將來老了病了,女兒照顧我也挺方便。
之後再把房子過戶給女兒也不晚,房子和錢在自己手裡,多踏實!我雖然知道女婿的計劃,但我還是沒說破、也沒告訴女兒,我覺得沒必要了,你們說是吧?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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