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怎麼會有這種想法呢?
還得從大兒媳吳敏第一次來我家說起。
我們是農村人,也沒那麼多講究,吃飯時也沒準備過所謂的「公筷」。
吳敏吃菜時,總是吃靠近自己的那部分,而不是這裡夾一下那裡夾一下。
起初我沒在意,但她來家裡多次都是那樣,我便開始留心了。
我發現吳敏吃飯時,會主動到廚房幫忙,等我和老徐動筷後她才動筷,飯後也會主動幫我洗碗。
以小見大,懂事的孩子背後一定有明事理的父母,這道理我是懂的。
後來談論婚事的時候,親家母說我家還有小兒子,我們老兩口還得辛苦很多年,大兒子和吳敏還年輕,小家得讓他們自己奮鬥。
聘金他們只是象徵性地要了2萬(約台幣8.6萬),當時我們這的標準可是8萬8(約台幣38萬)呢!
至於房子,由於開發商一直拖,房子不能如期交房,大兒子他們直接在老家結的婚。
婚後,他們在城市租房住。
吳敏一句怨言也沒有。
這些年,每逢節假日和周末,她都會和大兒子回老家,幫我們在果園裡忙活,我們相處得情同母女。
從吳敏身上,我懂得了,一個人的性情如何,從小事上便能知分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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