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大避母,兒子過於依戀母親,妻子多次勸阻無果釀悲劇

早上醒來,她看見自家丈夫和婆婆離的很近,儼然一副歲月靜好的模樣,而自己卻被擠到了一旁。

因為這事兒他們大吵一架,直到後來姜某懷孕,嚴某才天天陪著她睡。

可是生完孩子后,嚴某又恢復常態。

姜某多次勸說兒大要避母,但是嚴某說自己是媽媽帶大的,必須得對媽媽好點。

見狀,姜某隻好找婆婆。

結果婆婆的態度更為惡劣,甚至揚言要一輩子摟著自己的寶貝兒子睡覺。

公公平日里不管事。

姜某忍耐了這麼久,實在忍不下去了,所以才在家裡大發雷霆,將能砸的都砸了。
這也就有了婆婆陳某報警一事。

姜某也想過離婚,但是考慮到孩子才一歲多,她就有些猶豫不決了。

根據我國的原《婚姻法》的規定,離婚後,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;
哺乳期后的子女,若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而不能達成協議時,由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。

姜某是有能力撫養孩子的,但是作為孩子的父親,嚴某也不能逃避的撫養義務。

只是姜某不願讓兒子從小生活在離異家庭中,她害怕兒子將來和他父親一樣。

這場鬧劇究其根本在於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方式有問題。

如果嚴某從小不缺失父愛,或許就不會發生這些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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