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照顧婆婆,我倒是沒什麼意見,不過我還在上班,所以白天肯定要請人照顧。
至於費用,我不想承擔,我認為婆婆自己有錢。
結果婆婆不同意拿出錢來,老公言辭閃爍,我就很奇怪。
我媽實在看不下去了,和我說,你有空翻一下婆婆的房間吧,看看有沒有遺囑之類的東西。
我心中一沉,想說我媽總是這樣,但又覺得有道理。
後來,我真的從婆婆的房間裡翻出來遺囑。
上面明確寫明了,當初歸侄子的賠償款,還是歸侄子所有。
然後她手裡的積蓄,加上十年前拆遷得來的200萬,分成兩份,我老公一份,侄子一份。
還有婆婆名下的一套老房子,也歸侄子和我老公所有。
並且還強調,所有的這些,和我還有我女兒無關。
我當時就愣住了,所以我出錢出力養大了侄子,最後就得到了婆婆幾句表面的誇讚,一點實用的東西都沒有?
我不是說付出就一定要有回報,但起碼做人要有良心吧。
婆婆這個操作,直接是拿我當外人,是利用我。
而我的老公,口口聲聲說我們是一家人,卻在得知遺囑內容之後,沒有幫我爭取,還和婆婆一起瞞著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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