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大老二是男娃,有了兩個兒子之後,我想著再要一個兒子,三個兒子人生就圓滿了,可第三胎是個女孩子,不過也還行,算是人生圓滿了。
和大多數在農村的人一樣,兩個兒子和女兒,長大以後也是早早的結婚生子,之後開始出門打工。
那時候,我和老伴兩人在農村,得帶著四個孩子。
老大家兩個兒子,老二家一個,女兒家裡也是一個。
最開始,我和老伴在農村帶著3個孫子,給他們洗衣做飯,每個星期負責給他做飯炒菜帶去學校,負責他們的一切。
到後來,外孫也讀小學了,女兒嫁的地方在其他偏遠的鄉鎮,那時候親家估計不喜歡我的女婿,因此不願意帶外孫。
無奈之下,女兒只好把外孫送到了我們這裡,讓我們照顧一下。
從那時候起,我便和老伴在農村照顧著4個孩子。
如果你問我和老伴對4個孩子哪個親,那我只能說,當時我們對4個孩子都一樣,都是我們自家人。
那時候家裡不論吃什麼,用什麼,4個孩子都一樣,不會單獨對哪個好或者對哪個差。
可坦白地說吧,人都是有私心的,如果你問我家裡如果有什麼財產或者好東西,我和老伴還是更偏向於多給點孫子。
畢竟我們這一代人,多少喜歡孫子多一點,畢竟都說,孫子是自家的,外孫是別人家的,屬於吃了就走的那種。
可能從前也是犯了糊塗吧,外孫讀初中的時候,我和老伴就和女兒商量,要不然讓外孫回自家老家讀書吧,讓他爺爺奶奶照顧,一直讓我們照顧說不過去。
我這麼一說,女兒也很無奈,只好和女婿把外孫接走了。
後來我聽說,外孫不習慣和他爺爺奶奶一塊兒,女兒也只能從外地回來租房子帶外孫,這成了我心中一件很愧疚的事情。
從前3個孫子都對我不錯,可直到有一天,我的兩個兒子,為了家中一塊宅基地,和山上一塊地吵架以後,我們的關係就變了。
兩個兒子都氣不過,同時他們都在嫌棄我這個父親沒有給他們更好的,因此一個在鎮上,一個在縣城,多年來和我沒有聯繫,甚至電話都不來一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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