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中親人過世時,你要知道:遺物四不留,留下害子孫

02親人用過的衣物,燒了。
在上世紀八十年代,我的祖父過世了。
父親從祖父家拿來兩雙皮鞋,但是穿了一天,就扔了。
因為不太合腳,看起來還怪怪的。
衣服、鞋子、帽子等,尺寸不同,別人用舊了之後,你再用,會很不合適。
再說了,老人用過的衣物,可能含有細菌等。
還是根據風俗習慣,燒了就好了。
在我的老家,人們把過世的人的衣服褲子等燒了,也就意味著「捎去」了另一個世界,讓九泉之下的人,持續能夠穿暖。
清明節、中元節的時候,還會特意燒一些紙做的衣物。
社會條件好了,家家戶戶都有衣物穿,把老人的衣服留下來,顯然是不合時宜的,還很佔地方。
不符合斷舍離的生活觀念。
對於一些很重情重義的人來說,睹物思人,增加了內心的悲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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