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到大,妹妹的性格一直讓她敢於演戲,對於她來說,隆身材和紋身都是「不能告訴別人的事情」,因此,她在隆身材后也坦言,成為香港首位願意承認自己隆身材的超模,後來她變得越來越時尚,在娛樂圈中發展的也越來越順利,兩人低調相處8年,最後選擇了步入婚姻的殿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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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基兒自然與黎明的演藝公司簽約,先後擔任模特、策劃代言、形象設計總監等多個職位。
婚後的四年裡,黎明斥資7億給樂基兒買了豪車和豪宅,本被看好的的一段婚姻,最終還是以不合為由分手。
關於兩人的分手以後,傳聞黎明給了樂基爾一大筆錢,足以讓樂基爾過上富足的生活。
現在樂基再嫁有錢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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