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隨著高勝美越來越紅,她才發現自己被「坑」了。
多年來,她第一次明白,歌手唱歌原來是可以拿版權費的。
10年的合約期,高勝美唱紅了上百首歌曲,張張專輯銷量百萬。
版權費少說也有上千萬,公司卻沒有給她分毫。
所以當合同到期時,她選擇了離開。
但她內心對上格仍保有一份感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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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像她說的:如果沒有上格,就不會有如今的高勝美,所以也沒有特別不平衡。
命運給的好與壞,她都欣然接受。
看似是妥協,其實是內心有一份鬆弛和善意。
黃菡說過:鬆弛是對自我的終極接受,是因為知道自己是誰,自然而然,做該做的。
等待水到渠成。
不去強爭對錯,也不怨天尤人,這份強大的內心和悟性,讓高勝美能夠輕鬆地將自己與過去鬆綁,隨人生的波浪淡然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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