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嗨!」我媽小心翼翼地答應一聲,拘束地站在一旁。
吃過飯,我正在廚房洗碗。
老公進了廚房,到我身邊問我,」媽來準備住幾天呢?
你怎麼不跟我商量一下就把你媽接來了!?″我朝他翻了個白眼,」你這話什麼意思,我媽就不能來女兒家住嗎?
今天我帶她去醫院看病,醫生說她貧血,嚴重缺乏營養。
我想讓她在我們家住一段時間,我給她調理下飲食。
還有我媽有胃炎的老毛病,她在家經常吃剩飯,她剩飯捨不得倒掉。
如果繼續這樣下去,我怕她的胃病更嚴重!″老公板著臉說:」媽有病,你應該給你弟打電話,讓他回來。
他是兒子,照顧你媽是他應盡的義務。
不能住在我這,我是女婿,她又沒生我沒養我,我沒義務照顧她!」
我火了,″你媽也沒生我沒養我,她在我們家住了五年了,不都是我伺候的嗎,你伺候過你媽幾回?
我們倆結合在一起,你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,我的父母就是你的父母。
父母把我們養大,不管任何人都有照顧父母的義務!」他解釋道,」那不同,你嫁進我們家,就是我們家人了,伺候婆婆是你應盡的責任。
而你跟你娘家只能是一種親戚關係了,你沒聽說過」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」嗎?
女人出嫁了,就跟娘家撇清關係了,得為婆家出力!″我說:」好!既然我跟你媽是一家人,那當初我生兒子時,你媽為什麼不來伺候我坐月孑,來給我們帶孩子。
還不是我媽心疼我,把我們兒子帶到上幼兒園才回家。
你媽呢?
把你弟弟的兒子帶到上小學了,她沒有利用價值了,弟媳把你媽趕到我們家!你呢?
跟我商量了嗎?
直接留下你媽。
你媽把自己的那間房子也過戶給了你弟,我們家的房子你媽又沒出一分錢,是我們倆共同買的。
她既然能住,我媽也能住!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