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據來源:雲合數據
此外,市場上還有上百家非上市經紀公司,競爭非常激烈。
在偶像藝人的培養、選拔、製作、策劃、宣傳、資源等各個環節,經紀公司都做到完全控制和干涉,根據消費者需求,控制藝人的輸出走向,又可以充分榨取偶像藝人的價值,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。
總結來說,韓國整個娛樂產業已經接近於完全成熟體,有完整的運營及盈利的模式,甚至已經進化成「流水線」的模式高產優質偶像。
但是在政治權利和金錢共同干預和統治下的韓國娛樂圈,終究是做不到出淤泥而不染,一個個鮮為人知的明星們走上自殺的道路,以及「李勝利事件」的曝光,無疑是將韓國娛樂圈的罪行公之於眾。
韓國明星
韓國娛樂圈水深渾濁
一個個韓國年輕人抱著明星夢進入娛樂圈,他們先是任由經紀公司挑選,選上之後要簽訂幾年的合同,進行練習生生涯,練習所產生的費用是提前支取的,需要出道后慢慢進行償還,並且工作強度與收入更是不成正比,收入9成被經紀公司抽走,剩下的1成由幾個團員一起瓜分。
被迫整容更是不在話下,因為你的身體不是你自己能支配的,必須聽從經紀公司的安排。
如果接受不了這樣的奴役條款,想要解約,違約金可謂是天價,普通藝人無法承擔。
有人說在韓國當明星,就如同一場你死我活的飢餓遊戲,這句話並不誇張。
根據韓國官方公布的調查數字,45.3%的女藝人曾被要求給男性權貴陪酒,62.8%的韓國女藝人曾被節目關聯方或者社會有勢力者要求進行性接待。
回顧2009年,韓國明星張紫妍在家自殺一事,在她留下長達50多封信件中,揭露出韓國娛樂圈的種種罪行,也暴露出女性在韓國娛樂圈的生存可謂是如履薄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