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只說我在這裡已經待了八年了,我該回去陪老伴兒了。
兒子是個細心的人,他馬上把我的手機里轉來了2000塊錢(約9000台幣),讓我在路上用的。
坐在區間車上,望著車窗外飛速後退的景物,我心潮起伏。
其實,我離開兒子家有些晚了,孫子上幼兒園的時候,我就應該離開他們家,孫子在幼兒園中午不用接,兒子和兒媳婦打緊時間,就能帶孩子了。
可是我心疼兒子和兒媳婦,想替他們多分擔一點,就在他家裡又多住了好幾年。
看來,父母過多地為兒女付出,不一定是好事,只能讓他們習以為常了。
我付出了這麼多,在兒媳婦的心裡竟然只是一個張媽!兒媳婦把我備註成張媽,其實說明了我和她之間是疏遠的。
雖然兒媳婦對我還不錯,但是她這個備註還是傷了我的心,我需要的是他們的尊重和認可。
可能有的人會說我太玻璃心了,想得太多了,不就是那麼一個備註嗎?
平時兒媳婦對我也不錯,何必要這樣去計較呢!朋友們,如果是你們遇到這樣的事的時候,你們會離開兒子家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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