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麼汕頭女富豪王來春究竟是怎樣掙到1800億的呢?
又是因為什麼原因將自己掙的錢分一半給自己的哥哥呢?
一、深圳電子廠的第一批「廠妹」
1988年,富士康科技集團在勞動力充足的深圳開設了「深圳海洋電子插件廠」,富士康第一時間並沒有放開手腳去建設工廠,因此在招人時也非常的小心翼翼,不敢把步子邁得太大。
在工廠招工的面試現場,一個21歲女孩一本正經地看著面試的招工主任心中有些激動,因為電子廠不僅包吃住,工資也比她在做服務員時高了三倍不止。
當時招工主任只問了她兩個問題,「能不能吃苦?」、「能不能服從公司的安排?」,追求高工資的女孩當即連說了兩個能,隨即招生主任就告訴她可以到工廠中上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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