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我70歲,她63歲,我老伴去世一年,她老伴去世三年。
我退休金8000元(人民幣下同),她退休金2300元。
我家只有一個兒子,已經結婚生子,她只有一個女兒,遠嫁千里之外。
我有兩居室獨立住房,她有單位獨立住房的一居室。
我們倆覺得條件相當,外貌上也很般配。
性格相仿,特別投緣。
秀秀人長得好看,性格開朗,和我去世的老伴正好相反。
她喜歡運動,喜歡到處走走看看,我在她的帶動下,也接觸了一些新鮮事,比如老年機換成智慧手機,開始曬朋友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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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和她在一起,每天有說不完的話,每天都有我沒有做過的新鮮事,比如:野餐。
又新奇又浪漫。
我們倆彼此滿意,決定在一起搭夥過日子。
兩個人商量好,回家和兒女商量一下,如果雙方子女沒有意見,我們就舉行個儀式,正式開始搭夥過日子。
秀秀動作比我快,給女兒打電話說了這件事,女兒直接說:只要你覺得好,我沒意見。
兩個人搭夥過日子,合得來更好,合不來就散夥,將來有我給你養老。
有女兒做靠山,別委屈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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