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話說:冤家宜解不宜結!然而殺父之仇不共戴天,即使兇手已經受到了法律嚴懲,給受害者家屬帶來的、卻是一輩子無法抹除的傷痛,不思悔過就算了,再進行挑釁,無疑是造成二次傷害。
11月15日,四川綿陽青義鎮的一男子發布影片,訴說著自己的委屈,「殺父仇人今天出獄了,還在我家門口大擺18桌宴席、放鞭炮、走紅毯,我們感受到無比的心痛和滿滿的挑釁。
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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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年前,鄰居與親戚發生了爭吵,父親幫著親戚說了幾句公道話,被鄰居懷恨在心,竟雇了三名殺手潛入家中,將父親殘忍殺害,並用汽油焚燒,父親當時年僅39歲,事業剛剛起步。
當時,男子年僅15歲,還在學校學習,家人為了不影響他,都不敢讓他見到父親面目全非的遺容,這也成為了男子此生的一大遺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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