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曾經說過,女人的娘家是用錢鋪出來的。
當你沒錢又離婚的時候,你連娘家的門都進不去。
我曾以為自己是個例外,畢竟從小到大,我就是父母嘴裡的乖乖女,聽話懂事又孝順。
畢業後,我賺的第一份工資,不是給自己買衣服化妝品,而是興沖沖給父母寄了回去,以求得到父母的認可和讚許。
之後多年,我每月雷打不動地給父母寄回去2000塊錢人民幣(約台幣8700)生活費。
雖然我很清楚,這筆錢,父母只是轉了下手,很快又會補貼到哥嫂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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