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林語,和談了兩年戀愛的老公王鑫已經結婚三年了。
談戀愛那會兒,老公告訴我,婆婆是二婚生下的他,公公早些年生病去世了。
他還有一個大他12歲的同母異父的姐姐,這些年關係一直很好,保持往來。
我很高興老公還有一個手足,這個世界上可以多一個人關心他。
兩年戀愛後,沒有經歷過什麼太大的磕磕絆絆,我們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。
結婚當晚,我便跟老公商量,我們結婚攢的禮金和以後的薪資都放在一起,誰用誰取,以後就是一家人了,不分彼此。
我原本以為老公會很高興,因為在戀愛期間,老公一直都表現的很大度,包括結婚、訂婚,也都按照我們女方這邊的要求來進行的。
當然,因為我們家本身條件不錯,訂婚結婚我們也是走了個形式而已,並沒有提出什麼過分的要求。
可是,沒想到老公說:「這麼多年來,由於爸爸走得早,家裡孤兒寡母的,姐姐就經常過來幫忙照料,媽媽對姐姐非常信任,所以把家裡的財政大權都交給了姐姐,包括我的薪資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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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聽有點懵:「咱媽信任咱姐這沒問題,可是姐姐畢竟早就結婚了,有自己的小家,為啥還要管著娘家的錢財,更離譜的是,為啥要管著你的?」
老公說:「我一個大男人大大咧咧的,姐姐怕我花錢大手大腳的攢不住錢,所以就把我的薪資卡要過去了。」
「那你平時需要花錢的時候怎麼辦呢?」
「我姐每月給我和媽每人6000元的生活費,如果有額外開銷再問她要。」
「那好吧,我無權過問你的以前和咱媽的事,但是現在我們結婚了,咱們是兩口子,以後咱倆的錢就放到一塊吧,別再讓姐操心了!」
「嗯.....行,我忙過來去跟姐和媽說一聲!」
就這樣,新婚之夜,就家庭共同財產問題,我跟老公達成了一致。
我以為事情很簡單,無非就是拿回屬於自己的薪資卡而已,可是我沒想到,這一拿就是三年。
忙完結婚事宜,老公先去找了婆婆,把我們的意思跟婆婆大體說了一下。
沒想到婆婆跟老公說:「你倆這剛剛結婚,還不會過日子,你姐這麼多年給你管錢已經有經驗了,你一結婚就往回要錢,你姐得多傷心啊!」
老公說:「可是,小語想要自己管著,我怎麼跟她交代?」
婆婆說:「你別管了,交給我吧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