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買房我出88萬!她拿到錢後「把我列黑名單」結婚也沒請我 5年後「她登門認錯」我才 徹 底 醒 悟

我知道以前我忙著做生意,沒有時間陪伴女兒,我愧對女兒,所以把這20萬(約88萬台幣)給了她。
女兒本來說好了,買房子時給我留一間,讓我以後去住。
可我把錢給女兒不到半個月,女兒就說她沒說過這句話,她們年輕人有自己的生活,不會和父母住在一起的。

我讓女兒把20萬(約88萬台幣)還給我,女兒說我當年沒有陪伴她成長, 這筆錢算是彌補她的童年。
以後我們母女倆就沒有牽扯,也不要再聯繫了。

女兒把我拉黑了,婚禮也沒有邀請我。
為這事,我哭了三天。
我想不通女兒為什麼要這麼對我?

我當年是忽略了她,可我也是為了給他們更好的生活啊。
我不賺錢,一家人怎麼生活?
但生活還要繼續,我只能打起精神,重新攢錢買房。
這五年來,女兒沒有和我聯繫過,我也不願提這件事,因為只要提起,我就難過的想哭。

我沒想到,五年後女兒會親自登門來找我。
她提了一袋子蘋果送給我,說她聽朋友說我的店搬地方了,特地過來看看。

女兒說我瘦了,有黑眼圈,一看就是沒休息好。
女兒囑咐我多照顧自己,對自己好一點,還說回頭她給我帶點好吃的讓我補補。

我本來生女兒的氣,不想給她好臉色,但是看到她關心我的語氣,我又心軟了。
我和女兒聊了一會天,女兒哭著說當初是她不懂事,不該拉黑我,她這次來找我,就是向我道歉的。

女兒哭得很傷心,我以為她知道錯了,就原諒了她。
我上了年紀,更加渴望家人的陪伴,以後女兒能常來看看我,我願意既往不咎。
我早早關了店門,請女兒出去吃火鍋。
飯吃到一半的時候,女兒問我知不知道她爸爸的事?

她爸爸前年離婚了,半年前,她爸爸中風癱瘓了需要人照顧,她思來想去,覺得只有我照顧她爸爸,她才最放心。
她覺得我勤勞善良,既然能原諒她,也能原諒她爸爸,在她爸爸最難的時候幫助他。

我以為自己聽錯了,抬頭看了一眼女兒,女兒很認真的說:媽,你就大人不記小人過,原諒他吧,他現在真的挺可憐的。
弟弟不願意照顧他,堅持要把他送到我家。
可我要照顧孩子,沒辦法照顧他啊,我真是想不到別的辦法了才來找你,現在只有你能幫忙照顧他了。

我問女兒,我憑什麼照顧他呢?

我們已經離婚了,論義務也是女兒和兒子照顧,和我有什麼關係呢?
女兒說我們離婚了還可以復婚,只要我同意,她可以說服前夫和我復婚。

看到女兒如此平靜的說出這些話,我不想再解釋什麼了,我也知道了女兒為什麼要來找我,還向我認錯。

我把女兒給我的蘋果還給了女兒,女兒要去我家坐一會,我告訴女兒,既然她當年選擇跟著她爸爸生活,而且這五年來也沒有聯繫過,以後還是別聯繫了。

我回到家後痛哭了一場,我十月懷胎生下女兒,雖然我沒有陪伴她成長,但是她從小到大的開銷都是我辛苦賺得,她買房子我也出了20萬(約88萬台幣),可她對我這個母親沒有任何感激。
如果不是前夫癱瘓需要她照顧,她又不想照顧,或許她根本不會想起我。

我不怪女兒無情,不過我也不想再犯傻了,兒女成家多年,我作為母親的職責已經履行完了,以後我要好好攢錢,為我自己的生活多考慮。
如果我不心疼我自己,誰會心疼我呢?

文章來源: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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