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離婚後,女兒歸我,前夫每月按時給撫養費。
這是我們離婚時的約定,他雖不善言辭,但始終履行著父親的責任。
我獨自帶著女兒生活,雖然艱辛,但看著女兒茁壯成長,我覺得一切都值得。
時光荏苒,轉眼十年過去。
女兒考上了一所好的大學,我們生活越來越好。
然而,在這十年間,前夫卻始終沒有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。
他像是一個消失的人,除了每月按時寄來的撫養費,沒有其他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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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,女兒突然提出想去看看爸爸。
我猶豫了一下,最終還是答應了她。
畢竟,血濃於水,即使他曾經傷害過我們,但女兒有權了解她的父親。
我們來到前夫的家,卻發現大門緊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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