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小兒子直接說出了我的意見,李晶這人不適合我們家。
小兒子在電話裡,跟我大吵,說他們已經談了四年,有很深的感情。
他說,李晶的父母都在事業單位上班,晚年有退休金,還有2套房子,比我家的情況不知好上多少倍。
能找到李晶這樣的兒媳,我們家上輩子一定是燒高香了。
我勸說不動小兒子,小兒子也說服不了我,母子倆就這樣僵持著。
條件好又怎樣?
我要娶的是兒媳婦,看的是人品,又不是她的家境。
老徐勸我,兒孫自有兒孫福,以後跟李晶過日子的是小兒子,又不是我,鞋子合不合適,只有腳知道。
他勸我想開點。
算了,既然小兒子拿出不撞南牆不回頭的決心,我也只好妥協。
做父母的,誰不想稱孩子的心如孩子的意呢!
接下來,就是雙方父母坐到一起商談婚事。
「徐良爸媽,既然孩子們都願意,我們當父母的,也沒啥說的。
這樣吧,聘金22萬8(約台幣98萬),城市那套房子也給他們,至於汽車,不用太好,15萬(約台幣65萬)左右的就行。
」李晶媽倒不客氣,開門見山地就提出了條件。
我偷偷看了老徐一眼,他把頭低了下來,我知道他肯定在盤算,小兒子的婚事,如果以李晶媽的要求,估計100萬(約台幣430萬)都打不住。
我們老兩口在果園又得辛苦幹10年。
「親家母,城市的房子只有一套,那是給老大家買的,給李晶他們好像不合適。
」我委婉地說出自己的想法。
「沒房子,還談個啥呀!這婚事要想成,那套房子必須給李晶他們!」李晶媽拉上她和她爸氣呼呼地走了,留下我們娘仨面面相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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