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吵著要爸爸!我默許「讓前夫留宿一晚」,睡到半夜「一隻手竟伸進被窩」…

我失婚2年了,今年30歲,現在是幼稚園老師。
23歲,我嫁給了前夫,25歲,生下了女兒。
結婚後,前夫對我還不錯,也很心疼女兒,雖然工作比較忙,經常加班,只要他放假,都會在家裡陪著我們娘倆,帶孩子出去玩,和孩子互動。
他的收入還可以,主動把工資交給了我,我平時帶孩子比較多,負責家務活,我們日子也過得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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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吵著要爸爸!我默許「讓前夫留宿一晚」,睡到半夜「一隻手竟伸進被窩」…

直到大姑姐的出現,她的做法令我忍無可忍,逼得我離了婚,這個家也就散了。

我27歲的時候,女兒2歲,大姑姐失婚了,帶了4歲的兒子,來到我家暫住,我開始想:大姑姐也不容易,年紀輕輕就失婚了,來我家住,家裡也沒有那麼冷清了,女兒也有伴了,我下班了還有人和我一起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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